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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西藏(续) 2008年第6期
发布日期:[08-05-07 11:17:04] 点击次数:[] 新闻来源: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9)




“西姆拉会议”究竟是怎么回事?
 

 

    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召集西藏地方头人代表开会,征求对西藏今后应采取的方针的意见,结果有很多人特别是下层的僧俗群众不赞成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断绝联系。加上四川、云南派出的军队就在工布江达以东地区,这又使达赖喇嘛受到种种制约,在与中央的关系上处在徘徊犹豫的状态中,不敢下决心去实行完全脱离中国的“西藏独立”。英国不愿意看到它极力推动的“西藏独立”停顿下来,又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策划召开“三方谈判”。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的西姆拉召开,这就是所谓的西姆拉会议。
  会议一开始,英国就唆使伦钦夏扎提出“西藏独立,西藏不能承认1906年的中英条约”、“西藏的范围包括昆仑山与安定塔以南的新疆部分,青海全部,甘肃与四川的西部、打箭炉及云南西北部的阿墩子”、“华官华兵不准入藏,华商入藏须领有西藏政府发给之护照”等无理要求。

  在中央代表据理驳斥并提出“订明西藏为中国领土完全之一部分”、“中国可派驻藏长官驻拉萨”等条件后,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和顾问柏尔竟然以支持和帮助西藏反对中国、取得“独立”为诱饵,哄骗和逼迫伦钦夏扎进行私下交易,在麦克马洪所画的印度和西藏分界的地图上画押,制造了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将一直属于中国西藏管辖的9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划给英属印度。这笔肮脏的交易英国方面多年不敢公开,几十年后才悄悄塞进英国出版的地图中,而伦钦夏扎也不敢正式报告十三世达赖喇嘛,西藏方面也没有批准过这一非法的领土交易。

  在玩弄了这一套阴谋之后,英国代表又以调解人的面目出现,在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折中方案”,把整个藏族地区划分为内、外藏,外藏包括阿里、卫藏和大部分康区,其余藏区为内藏,中国在内藏享有若干主权,外藏实行自治,中国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在英国代表的恫吓、威胁之下,1914年4月,中国代表陈贻范在说明只是草签需中国政府批准才能正式签字后,在草约上画了押;但是全国各界民众强烈反对这一草约,袁世凯政府也不敢批准这一条约,中国代表没有在条约的正式文本上签字,并声明中国绝不承认这个条约。拖到当年7月时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英国无力东顾,西姆拉会议宣布无限期休会,英帝国主义的阴谋以破产告终。

  由于这一原因,所谓的“西姆拉条约”虽然有英国和西藏代表的签字,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是英国政府也没有正式公布过这一条约,只是到20多年以后,1938年才在英印政府的“外务大臣”编纂的一本英印政府的条约集中将“西姆拉条约”悄悄塞进去,而“麦克马洪线”的地图也仍然不敢收入,直到1960年才由印度在地图册中收入,可见英印政府本身对这个非法的条约和地图也是理亏心虚的。                      (徐醒生/文)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0)
  
                         

                               英国与西藏的关系(上篇)
 

    明朝末年开始,西方就有传教士在西藏地区活动。他们收集西藏的自然地理和社会情况,并把这些情报资料送回西方国家,为后来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扩张和侵略做了前期准备。
  英国殖民主义者进入南亚次大陆比葡萄牙人和法国人晚,但是他们后来居上,成为在印度的最主要的侵略势力。英国早期在印度的侵略活动是以东印度公司的名义进行的。176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征服孟加拉以后,侵略的矛头接着指向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同时力图以商业贸易的名义进入西藏,与英国在中国东南海洋上的活动相配合,进一步从西面开展对华贸易。

  1770年东印度公司吞并不丹的库赤坝哈尔,并与不丹发生冲突,不丹向六世班禅求救,六世班禅派人前去调解,东印度公司乘机在1774年派遣波格尔等到日喀则会见六世班禅,企图与西藏建立通商关系,并要六世班禅介绍他去拉萨和北京,这些要求都被六世班禅拒绝。

  1793年,英国派马嘎尔尼为特使,带着英国国王的书信到热河见乾隆皇帝,要求和中国扩大通商等。他在热河见到从西藏回京的福康安,向他打听西藏和尼泊尔的情况。马嘎尔尼并没有达到英国的目的,此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改变了策略,发动了对尼泊尔、锡金、不丹等国的战争,强迫它们接受英国的“保护”,并通过它们向西藏倾销英国的商品。这样,英帝国主义把它的侵略基地建到了西藏南面的大门口上,对西藏形成巨大的威胁。

  鸦片战争以后,英国、法国和俄国等国,利用与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派出许多探险家、传教士,以游历的名义从各个方向进入中国藏区活动。英国还派出许多间谍化装成从印度来的朝佛者,偷偷地带着测量工具,在西藏测绘地图,记录气象资料,侦察西藏的军事设施,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藏族地区作准备。这些探险家遭到藏族僧俗的强烈反对。

  随着英国和俄国在亚洲争霸,英国为巩固它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极力把势力范围扩大到喜马拉雅山以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英帝国主义对中国西藏的侵略活动逐步升级,直到对西藏发动两次武装侵略战争。

  1888年,英军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藏军进行了英勇的抵抗,但以失败告终。1890年2月,驻藏大臣升泰和英国驻印度总督兰斯顿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不但承认了锡金受英国保护,而且按照英国的要求以则列拉山为划分西藏和锡金的分界,使中国失去了从热纳宗到岗巴宗南部的大片土地和牧场。1893年清朝派何长荣为代表到大吉岭和英方签订《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规定中国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在此可以享受治外法权,并规定5年内藏锡边界进口的货物概不纳税。这两个条约遭到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拉萨三大寺号召西藏人民不同英印贸易,抵制印度茶叶运销西藏。西藏人民还拆除英印所立的界碑,坚持到分水岭上自己原来的牧场上放牧。

  虽然通过第一次侵略西藏的战争取得了许多利益,但是英国帝国主义者并不以此为满足,积极准备对西藏进行更大规模的侵略。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后,英国认为有机可乘,积极准备再次对西藏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

  1903年,英国对西藏发动了第二次侵略战争,并一度占领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带领少数随从逃离拉萨,前往外蒙古。1904年9月7日,《拉萨条约》签订,其主要内容是:一、除已开的亚东商埠外,增开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英国在这两地享有同样特权。二、分期付给英国军事赔款50万英镑(后来新任英印总督俺士尔将赔款减为17万英镑,合250万印度卢比)。三、边界至江孜、拉萨通道上的炮台要塞一律削平。四、西藏答应,非经英国政府同意,不得将土地让卖租借于其他国家,西藏事务不得让其他国家干预,铁路、道路、电线、矿产等项权利不许其他国家享受。清朝外务部在看到《拉萨条约》的草约后,立即指示不得画押,并向英方声明,所有条款应由清朝和英国商议后,才能审核,还决定西藏答应的赔款,由清朝政府支付。俄国和法国也对《拉萨条约》提出反对意见。英国还力图利用西藏地方统治集团和清朝的一些矛盾,在西藏上层集团内部收买和培植代理人。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1) 
    


                                英国与西藏的关系(中篇)

 
     1906年中英在北京重开谈判,并在4月27日签署《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其第二款规定“英国国家应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其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政治”。把《拉萨条约》作为附约列于其后。接着,1907年8月英国和俄国达成协议,在没有中国参加的情况下,英国说服俄国将中国对西藏只有“宗主权”的提法写进他们的协议,说明英国对西藏的侵略计划没有停止,只是变换了一下方式,准备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推行。
  十三世达赖喇嘛出走到外蒙古,本来想取得俄国的帮助继续抗英。但此时俄国刚被日本打败,无力提供实质的援助,这使十三世达赖喇嘛仍然寄希望于清朝。1907年11月,清朝批准达赖喇嘛进京朝觐的要求,他于1908年1月到五台山朝礼,等候进京。这时英国驻北京的公使也通过中间人和达赖喇嘛取得了联系。9月底,十三世达赖喇嘛从五台山到北京,英国还派了熟悉西藏情况的驻江孜商务专员鄂康诺带着锡金王子到北京,参加英国公使和达赖喇嘛的会见,对达赖喇嘛竭力拉拢,而达赖喇嘛对英国的态度也有了改变,想与英国改善关系。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08年底离京返藏。

  清朝在康区实行改土归流并派遣川军入藏,威胁到西藏僧俗上层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引起清朝和达赖喇嘛为首的两藏部分僧俗上层的矛盾,这促使十三世达赖喇嘛从坚决抗英转变到依靠英国的支持来保住自己的统治权力和利益。在川藏军的冲突中,十三世达赖喇嘛逃往印度大吉岭。清廷再次革去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名号,而英国则对他热情接待,让达赖喇嘛在大吉岭设立噶厦,和拉萨的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保持联系,遥控西藏的事态发展。英国虽然表面宣称不干涉西藏事务,保持中立,实际上却加紧利用十三世达赖喇嘛逃到印度的形势,为进一步侵略西藏做准备。

  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英帝国主义者立即利用当时西藏的混乱形势,进行挑拨离间,英印总督明托赶到大吉岭和达赖喇嘛商谈,向达赖喇嘛提供武器和经费,并提出由达赖喇嘛派其亲信达桑占东等人返回西藏,迅速组织起上万民兵,围攻在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的川军,同时下令全藏僧俗,不准与汉人新政府来往,断绝川军和汉人官员的粮食供应。

  十三世达赖喇嘛在1912年12月中旬回到拉萨,他召集西藏地方头人代表开会,征求对西藏今后应采取的方针的意见,结果仍有很多人特别是下层的僧俗群众不赞成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断绝联系。加上四川、云南派出的军队就在工布江达以东地区,这又使达赖喇嘛受到种种制约,不敢下决心实行完全脱离中国的“西藏独立”。

  英国自然不愿意看到它极力推动的“西藏独立”停顿下来,又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策划召开“三方谈判”。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的西姆拉召开,会议一开始,英国就唆使伦钦夏扎提出一系列无理要求,遭到中央代表据理驳斥。英国代表还私下与伦钦夏扎进行交易,制造了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将一直属于中国西藏管辖的9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划给英属印度。在玩弄了这一套阴谋之后,英国代表又以调解人的面目出现,在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折中方案”,把整个藏族地区划分为内、外藏,外藏包括阿里、卫藏和大部分康区,其余藏区为内藏,中国在内藏享有若干主权,外藏实行自治,中国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但是全国各界民众强烈反对这一草约,袁世凯政府没有在条约的正式文本上签字,并声明中国绝不承认这个条约。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英国无力东顾,西姆拉会议宣布无限期休会。

  英国的侵略阴谋在西姆拉会议上遭到失败后,英国又唆使西藏地方当局扩充军备,向西藏提供新式武器装备,并在江孜设立军官训练学校,帮助藏军培训军官。在英帝国主义分子和西藏上层分裂势力的操纵下,在抗英战争中曾英勇反抗英国侵略的藏军蜕变为英帝国主义和分裂势力服务的武装。西藏分裂势力在英帝国主义支持下发动的连年战争,虽然将其控制区向东推进了几百公里,却给西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这激起僧俗大众的强烈不满。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与西藏的关系有所改善。193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拉萨病逝。十三世达赖喇嘛去世不久,西藏统治集团中发生了变动,亲英势力受到了一次打击。中央也在西藏当局的同意下派人员驻留拉萨,以专使行署名义作为中央与西藏地方联络机构。英国看到西藏地方和中央的关系有改善的趋势,惊恐不安,派人到拉萨要求在拉萨设立办事机关,也得到西藏当局的同意,噶厦还给英国办事处的职员饶农巴都(又名罗布顿珠,锡金人)以扎萨名义,使他可以参加各种庆典活动,监视噶厦和国民政府在拉萨人员之间的往来。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2)
  
     


                       英国与西藏的关系(下篇)
 

    1935年3月,九世班禅向国民政府提出回藏的计划。可是英帝国主义分子对九世班禅回藏将使西藏和中央的关系进一步改善十分恐惧,竭力破坏,以各种理由阻止班禅行动。九世班禅返回西藏的愿望不能实现,抑郁成疾,于1937年12月1日在青海玉树去世。
  热振活佛出任摄政后,寻访达赖转世灵童两名,国民政府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为专使进藏主持灵童掣签和坐床。英印政府在这时派其驻锡金行政长官古德等以观礼的名义赶到拉萨,监视吴忠信的活动,并竭力挑拨西藏和中央的关系。

  十四世达赖喇嘛认定和坐床后,担任摄政的热振活佛的威望日益提高,西藏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英帝国主义分子和西藏亲英势力对这种发展十分恐惧和不满,利用各种手法,迫使热振活佛下台,达扎活佛继任摄政。达扎活佛继任摄政以后,很快就被英帝国主义分子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所包围,他提升亲英的贵族索康等人担任噶伦等要职,完全控制了噶厦,使西藏与中央的关系急剧恶化。1943年夏天,在英国驻拉萨代表黎吉生的指使下,噶厦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要蒙藏委员会驻拉萨的办事处和英国、尼泊尔驻拉萨的代表一样,有事先向“外交局”接洽。阴谋破产后,英国政府又以此为理由向噶厦提供新式武器装备,还鼓动达扎在拉萨举办英文学校,招收贵族官员的子弟入学,此事引起三大寺僧人的强烈反对。

  1947年,印度从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下独立,但是印度并未放弃英帝国主义在西藏取得的特权,反而以英国殖民主义的继承者自居,英帝国主义分子黎吉生又摇身一变成为印度驻拉萨代表。在黎吉生的指使下,“泛亚洲会议”将一面“雪山狮子”旗当作西藏的“国旗”悬挂在与会各国的国旗中,而中国的地图上则缺少了西藏。他们企图用这种卑劣的手法,来制造西藏是“独立国”的地位。这种手法遭到中国代表的强烈抗议,会议的组织者只得加以改正。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决定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通知噶厦要西藏选派代表参加,噶厦派图丹桑批、索朗旺堆等10人参加。黎吉生要求西藏把代表团改为向同盟国祝贺胜利和“慰问”,没有得逞。他在1947年2月去拜会达扎,造谣说热振派人要求国民政府派兵入藏,推翻达扎,支持热振重新担任摄政,国民政府也同意派兵。达扎听到黎吉生的谣言后,决心除掉热振活佛。热振活佛先是被捕,后在狱中被害。

  “热振事件”之后,达扎为首的亲英分子加紧进行分裂活动。1947年,仍然是在黎吉生的策划下,噶厦派“商务代表团”,准备到英美考察“商务”,实际上是想以此表示西藏能够进行外交活动,要求美英等国承认“西藏独立”。

  1949年,中国政治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解放南京,并向华南、西南各省进军。而此时担任印度驻拉萨代表的英国人黎吉生也在拉萨加紧策划一个新的阴谋。他一方面对达扎和噶厦说,“在拉萨的汉人中有许多共产党的人,留他们在这里将来就会充当内应,把解放军引进来”,催促噶厦赶走驻藏办事处的人员;一方面又上书印度政府,要印度考虑接受离开拉萨经印度过境的中国人。国民党政府对西藏的“驱汉事件”无可奈何,而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中国共产党为了捍卫国家主权,维护统一,对拉萨当局的“驱汉事件”表明了严正的立场。

  在黎吉生和托玛斯等人的策动下,噶厦的“外交局”在1949年11月致电毛泽东主席说:“请不要让军队越境进入西藏”。经黎吉生策划,达扎还命噶厦起草“西藏独立宣言”,由黎吉生修改定稿并翻译成英文后,派夏格巴和嘉洛顿珠带到联合国吁请各国支持。由于中国政府发表严正谈话,英、美、印度等国政府致电噶厦,表示不能接待这个代表团,噶厦不得不将已经出发的代表团召回拉萨。

  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藏军企图阻挠解放军的进入。在企图顽抗的藏军队伍里,英国特务福特携带电台随军前往昌都,随时将战况报告给英国当局。福特在昌都战役中被人民解放军俘虏。1950年昌都的解放,使企图保持英国在西藏的殖民主义利益的印度政府感到“惊异和遗憾”。印度外交部1950年10月2l日、28日和11月1日连续3次向中国政府提出备忘录和照会,公然说什么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主权、派解放军进驻昌都是“侵入西藏”,是“可悲叹的”,还说什么中国的行动“已经大大地增加了世界的紧张形势和导向大战的形势”,已经影响了中印间的“友谊关系以及全世界的和平利益”,并会严重影响中国参加联合国组织。这些文件还提出印度派驻在西藏的商业代表、武装卫队以及印度在西藏设立的邮政和电讯机关要继续存在下去。对此,中国政府予以严正拒绝。继印度之后,英、美当局也对中国进行指责和威胁。英国《泰晤士报》说:“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历史上不能找到理由。”

  1956年秋冬,西藏反动上层在英美的支持下,拟把当时政治上处于中间状态并正逐步向中央靠拢的达赖喇嘛弄到国外。

  1957年5月,西藏反动上层支持康巴叛乱分子在拉萨成立“四水六岗”反动武装组织。叛乱武装披着“民族”、“宗教”的外衣,发起了一系列叛乱活动。1959年初,在叛乱武装逐步大量集中拉萨的情况下,反动上层索康、柳霞等人感到将达赖喇嘛弄去国外的条件成熟了,遂密谋具体办法:由叛乱分子在拉萨挑起骚乱,向共产党、解放军开枪挑衅;利用共产党还击,以保护达赖的安全为名,强行将他劫走。后来的事态,正是按照索康等人的这一预谋发展的。叛乱失败后,叛匪终于将十四世达赖喇嘛裹挟流窜到了国外。从此,达赖喇嘛开始了在境外长达半世纪之久的分裂活动。
 (徐醒生/文)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3)
 
 


                              美情报局对所谓“西藏独立”的支持
 
   
早在英国入侵西藏以后,美国中央情报局就插手西藏问题,参与策划所谓的“西藏独立”活动。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策划和授意下,1947年西藏组团参加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泛亚洲会议”,还赶制藏军的军旗“雪山狮子旗”充当“西藏国旗”。在这次“西藏独立”活动遭到失败以后,英、美等国又挑唆西藏地方政府组建“西藏商务代表团”访问欧美等国,妄图争取各国对“西藏独立”的支持,经过中国政府的严正交涉,英、美等国声明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美、英等国不甘心失败,在西藏地方政府中培植亲英美的势力,妄图阻挠“十七条协议”的实行。1959年西藏少数反动封建农奴主贵族悍然发动武装叛乱时,美国中央情报局就曾参与其中,并策划和接应了达赖的出逃。在1956年秋冬时节,西藏反动上层和康区叛乱分子积极与美国、英国联系,请求给予支持。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明确告诉他们:要把达赖喇嘛弄到国外去,才能给予大力支持。反动上层也自感他们煽动叛乱、搞“西藏独立”在广大藏胞中的号召力不大,只有将当时政治上处于中间状态并正逐步向中央靠拢的达赖喇嘛弄到国外,才能增强影响力和号召力,闹出大事来。于是,他们开始策划将达赖喇嘛裹挟出国的阴谋。1957年5月,两藏反动上层支持康巴叛乱分子在拉萨成立“四水六岗”反动组织,12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将在美国受训的康巴叛乱骨干分子旺堆等两人空投到山南。1958年初,旺堆携电台来到拉萨,与西藏反动上层和“四水六岗”的首领取得联系,叛乱分子得以同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直接电台联络。1958年6月,康巴叛乱分子在噶厦的默许、纵容下,于山南地区的哲古宗正式组建了4000余人的“四水六岗卫教军”,恩珠仓·贡布扎西任总指挥。美国中央情报局立即派飞机为他们空投了武器,又经印度从陆路运来大批武器弹药。

  武装叛乱失败以后,达赖流亡海外成立所谓的“流亡政府”,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达赖集团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四水六岗卫教军”,帮助达赖集团培训游击分子,进行“特殊训练”,为达赖集团培养了数以百计的特工人员。美国中央情报局还为达赖集团提供资金和武器,在尼泊尔修建专用飞机场,派出一架运输机和两架直升机专门给叛乱武装空投武器装备、粮食和衣被等物资。“四水六岗卫教军”被尼泊尔军队解除了武装以后,美国中央情报局始终没有停止在经济上、军事上和人员培训上的支持。达赖集团每年都派遣不少特工人员回国搞破坏活动,这些特工人员多是由美国中央情报局训练出来的。
(徐醒生/文)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4)



                               达赖统治时期的人权记录(上篇)
 

    1959年前,西藏还处于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统治之下。那时,西藏实行的还是封建农奴制度,直到1959年3月10日,以达赖喇嘛为首的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并逃亡到国外,西藏开始实行民主改革为止。达赖喇嘛统治下的西藏人权状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否如达赖喇嘛鼓吹的那样,是世外桃源般的“香格里拉”呢?笔者翻阅了各种文献资料和有关档案,看到的却是触目惊心的一幕。
  请看达赖喇嘛统治西藏时期的两份档案:“热格: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次曲康19日”

  “致热刀头目: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颗,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束斯基稍夏帕空”

  为了一次普通的佛事活动和给达赖喇嘛过生日,却要多少农奴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血淋淋的事实,正是达赖喇嘛统治时期人权状况的真实记录。

  达赖喇嘛统治下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是一种比欧洲中世纪农奴制还要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保护和维系农奴主经济利益的是神权与政权相结合的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它从精神和政治上对人民实行统治和压迫。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拥有等级森严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商人、职员、牧主等属“中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各等人的生命价值差别巨大。这两部法典规定,作为“上等上级人”的“命价”为“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作为“上等中级人”的“命价”为“三百至四百两”(黄金),而被列为“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妇女等,“命价”则仅为“草绳一根”,“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根”(详见《十三法典》第七条“杀人命价律”)。

  为了维护这种“三等九级”的制度,法典严厉惩罚以下犯上的行为。《十三法典》第三条明文规定:“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第八条规定:“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十三法典》第四条“重罪肉刑律”更规定肉刑为:“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处死等”。不仅各级政府设堂办狱,而且大的寺庙、各庄园领主、部落头人也可办案。在现存的一份由达赖亲署给各宗本等官员的命令中就重申,哲蚌寺有权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定罪量刑。当时种种肉刑施行相当普遍,大量的资料和照片都反映了那时西藏人权的真实状况:

  农奴布巴被领主挖去了双眼,牧民贝姆洪贞因偷拿半小袋青稞被领主剁去右手,安多县牧民推托被部落头人砍掉了一只脚……

  达赖统治时期的西藏地方政府称噶厦政府,是贵族、僧侣联合专政的政权组织,设噶伦4人,三俗一僧。“译仓”和“仔康”是其最重要的两个机构。“译仓”设大秘书4人,均为僧官。它负责处理一切印信文书,负责僧官任用事宜,协调寺庙与政府的关系。“仔康”全为俗官,负责管理地方财政、发布政令和俗官的任用培训等。

  噶厦政府下设基巧(专区)和宗(县)。农奴主由寺院(上层僧侣)、官家和贵族及其代理人组成,号称“三大领主”。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400家左右。1959年以前,噶厦系统共有贵族197户,其中大贵族25户,中等贵族26户,小贵族146户。拥有经济实权的上层喇嘛约4000余人。整个农奴主阶层人口约占当时西藏人口的5%。
                                                                                 (徐醒生/文)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5)



                                
                 达赖统治时期的人权记录(下篇) 
  
    在旧西藏,占人口总数95%的农奴由“差巴”、“堆穷”等阶层组成。占农奴60%-70%的“差巴”,是给农奴主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主要是差巴破产后形成的,其社会地位比“差巴”低,生活比差巴苦,约占农奴的30%-40%。“朗生”,意为“家里养的”,是奴隶,占西藏总人口的5%。他们没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丝毫人身权利,被农奴主视为“会说话的牲畜”。
  寺院、官家、贵族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场和绝大部分牲畜。这些生产资料主要是达赖喇嘛封赐的。他们拥有对土地的支配权、世袭权和经营权。

  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同生产资料一样,被农奴主作为财富占有,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农奴主之间可以随意将农奴及其子女互相转让、抵押、赠送或买卖。农奴结婚,要经农奴主同意,嫁出或外赘的缴纳赎身费。不能支差或出外谋生者,要缴纳人役税,以表示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农奴主可以收回他们耕种的差地和牲畜、农具;死亡无嗣的,则没收其财产。

  以下是一份把人有偿转让的契约,现将其抄录如下:

  兹有乃琼寺扎仓的属民索南普尺之女,名拉巴,其母逝后曾由埃丁巴抚养。乃琼寺大喇嘛之大管家,已付给埃丁巴抚养费白银十二章嘎。现将该女转让给差巴冲堆巴,立约支付追加差役,言明今后差巴冲堆巴应无条件全部支付其内外等所有差役,并应随时接受活佛官员的任何指派,该女亦应全力以效。今后该女婚嫁与否均可由你等考虑决定,但该女之后代的人身隶属关系,仍列于乃琼扎仓之差簿,此条不得有违,一旦发生奸猾之类的行为,不仅不容,并不论何人,一律严管惩处。

  立契人:冲堆家

  拉巴(手印)

  保人:杰布(手印)

  藏历火龙年二月十日立

  还有一份领主间互相交换属民的契约,契约全文如下:

  现有日曲寺属民佛堂看守大叔之子欧珠,和本甲雄属民哲加·降央旺杰之子旦真旺杰二人,经寺院和施主双方议定,业已对换。今后上述欧珠的所有后代均由本甲雄任其领主;旦真旺杰的所有后人全由日曲寺为其领主。现已协定,为保证今后彼此任何一方不再更改争议,特立此约,一式二份为凭。

  申日司库(印)

  日曲吉索(公章)

  藏历水虎年六月一日立

  农奴主对农奴的剥削还有差役、高利贷等。而且西藏各地赋税繁多,如土地税、草场税、人役税、出生税等。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宗谿的差役多达数十种。繁重的劳役占农奴全部劳动量的60%-80%。此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实物差。在达赖喇嘛统治时期,三大领主都放高利贷,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强制性质。农奴借债十分普遍。因实际利率太高,许多农奴一旦借债,子孙后代还不清,成了越还越多的“子孙债”。一人借债,几家担保,叫“连环债”。一旦借债人破产或逃亡,担保户要替其还债。一旦无力还债,则可以用人抵债。以下就是两份以身抵债的契约。

  契约一:属民次旺饶登夫妇以女儿、幼子抵债契文

  夺松庄园之属民次旺饶登夫妇,因欠乃东德康大宗银粮,无力偿还,不得已将女儿根松顿单和幼子白玛单增抵送德康以还债务。上述子女的后代均为德康属民。

  契约二:扎西曲达让妹次仁拉姆为拉让无偿劳动十年以抵债的契文

  那日庄园扎西曲达因欠拉让四十克(每克约14公斤)粮,无力偿还,让妹次仁拉姆为拉让服十年劳役以抵债。……一旦发现稍有违背,将遵照本地法令自负罪责。

  1959年前的西藏,社会财富高度集中,80%以上被不到人口总数5%的农奴主占有,而占人口总数95%的农奴,大约只占社会财富的不足20%。广大农奴的生活极为贫困,日益恶化。请问:达赖喇嘛口口声声要维护的“西藏人民的人权”,就是这样的人权吗?(徐醒生/文)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6) 




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上篇)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是中国的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一。自公元13世纪以来,中国的元、明、清、民国等历代中央政府在西藏进行了有效的主权管辖。直到20世纪上半叶,西藏仍然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农奴主控制着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的人身自由和绝大多数生产资料。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种种特权,对西藏进行殖民控制和剥削,同时在西藏少数上层统治者中极力培植分裂势力,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人民民主。1949年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颁布实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国家根本大法。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以及西藏内部的团结。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的要求,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封建农奴制度“永远不变”,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于1959年3月10日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图谋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领导西藏人民,迅速平息叛乱,并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平等的政治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此后,中央政府根据西藏自治区的实际,先后召开了多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适时确定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发展规划,做出了中央政府关心西藏、全国各地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国家直接投资西藏建设项目、中央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全国进行对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持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极大地提高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了西藏人民平等和自治权利的实现。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7)
  



                      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 (下篇)

   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成为西藏自治区干部的主体。此外,还有一批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有的还在中央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西藏地方自治机关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根据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省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既享有普通省级行政区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又享有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的,自治区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西藏自治区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根据本地情况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西藏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权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有权管理、保护和优先利用本地的自然资源;有权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安排使用本地的财政收入;有权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文化事业,自主管理本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权在财政、金融、税收上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国家根据西藏的特点和需要,尽一切努力帮助西藏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西藏普通群众是这些支持、帮助和政策的直接受益者。长期以来,国家在财政、金融、税收和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西藏特殊的支持和帮助。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经济总量上均实现了重大飞跃。现代工业从无到有,建立起包括20多个门类、富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现代商业、旅游、邮电、饮食服务、文化娱乐、IT等在旧西藏闻所未闻的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旧西藏没有一条公路,如今已形成以国道和省道为主干的公路运输网络。青藏铁路已于2006年7月建成通车,从此结束了西藏没有铁路的历史。西藏的生态基本上还处于原生状态。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平均寿命从1951年的35.5岁提高到了现在的67岁。西藏人口由1951年的114.09万人,增加到现在的284.15万人。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4%以上。

  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并重,以藏语文为主。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编译出版了从小学至高中所有课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都使用藏文。社会公共领域广泛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西藏自治区的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有藏语频道。全区有多种藏文报刊。每年出版的藏文图书都在100种以上,发行数十万册。藏文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藏文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及时修缮和保护了大批文物。藏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都有按照自己的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他们在保持本民族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风格和方式的同时,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一些体现现代文明、健康生活的新习俗。

  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徒约3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西藏的僧侣还对僧人学经制度进行了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僧人学习佛教经典的积极性,在佛教教义的传承和发展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程浩大的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和出版、研究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所藏经卷和佛教典籍得到很好的保护。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办有藏文会刊和一所西藏佛学院、一个藏文印经院。国家还在北京开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专门培养藏传佛教的高级人才。(徐醒生/文 )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8)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一) 
 
   
    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西藏社会制度经过历史性的变革和跨越,埋葬了人类史上反动、黑暗、残酷、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西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开辟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新纪元。
  封建农奴制度是严重阻碍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腐朽制度。

  旧西藏僧侣贵族专政、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建立在农奴主对生产资料和农奴人身占有基础之上的。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占有,他们被称之为“西藏的三大领主”。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构成西藏农奴主阶级,约占人口的5%。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约有实耕地300万克(15克相当于一公顷),其中30.9%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三大领主高度集中占有和垄断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的事实不但没有丝毫的改变,而且更加得到强化,使占西藏人口90%的农奴从根本上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处于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西藏的农奴分为“差巴”和“堆穷”,差巴是领种份地(差地)所支差的人。堆穷意为小户,有的是外来的烟火户,有的是种内差地的“朗差”。西藏人口中还有大约5%的奴隶,藏语称之为“朗生”,也就是家内奴仆。“差巴”、“堆穷”、“朗生”和游民等几个阶层构成西藏的农奴和奴隶阶级。

  三大领主凭借他们占有的全部生产资料,通过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占有农奴人身。旧西藏噶厦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人不无主、地不无差”这一流行于旧西藏的话,就是三大领主强制占有农奴人身,使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作为土地的附属物束缚在差地上的真实写照。

  三大领主占有农奴人身,将其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降为奴隶。不仅如此,三大领主还把农奴当作私有财产随意支配,用于赌博、抵债、赠送、转让和买卖。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止贡地区噶珠康萨的僧官洛桑楚成,每个农奴的价钱是藏银60两。另外,他还把400名农奴给功德林寺,抵3000品藏银债(约合1万银元)。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身费”。农奴生小孩就要抱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人册,注定为领主终身当牛做马。农奴若被迫流落外地去谋生,要向原属领主交“人役税”,持已交人役税的证明,才不至于被当作逃亡户处理。这种实质上完全占有农奴人身的超经济强制,使农奴除了终身劳作外,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更谈不上人的尊严。

  “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作主的权利。”这是农奴对三大领主强制占有自己人身的悲怆吟唱。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9)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二)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经济的运作正是以三大领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通过超经济的强制占有农奴人身为基础,对广大农奴采取非人的压榨和剥削来进行的。这种剥削又主要通过乌拉差役和高利贷盘剥来进行。
  乌拉差役是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三大领主对农奴进行残酷剥削的主要形式。西藏的乌拉差役是个包括徭役、赋税、地租等在内的含义十分广泛的差税总称,其名目之繁多,给农奴的负担之沉重,使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难以维持生计。有载入册籍的各种永久性乌拉差役,有临时加派的各种乌拉差役,形式上可分为内差和外差。内差是农奴向所属贵族或上层僧侣和寺庙及其代理人所支应的各种劳役和实物差役。领主土地的经营方式是把土地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大部分肥沃的土地作为领主自营地,小部分贫瘠的土地作为份地(差地),以给领主支应各种差役为条件,分租给农奴耕种。耕种份地的农奴每年要自带农具、口粮等,在领主代理人的监督和鞭打下,在领主自营地上为领主从事以积肥、播种、除草、浇水,到收割、打场、入仓,提供无偿的劳役,这便是内差中的所谓“长年差”。除此之外,领主还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给农奴摊派各种临时差役,主要有:修整领主住宅,为领主搬运粮食、牛粪,捻毛线,背水,砍柴,拾牛粪,炒青稞,磨糌粑,鞣皮张,炸油,做口袋等等劳役。另外还要给领主交纳马草、酥油、粮食等实物差。只要领主生活、生产需要,领主亦派差役,农奴要支付多少差役,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由领主说了算。这样农奴每年要以2/3甚至3/4的时间,为领主提供无偿劳役,在自己份地上的劳动时间非常少,实际上农奴的很多份地因没有劳动时间而荒芜了。长年差加上临时摊派的各种差役,农奴所要承受的剥削是极其沉重的。

  据统计,白朗宗白利寺庄园、贵族彭许的彭中庄园、江孜宗白居寺庄园,其剥削率分别是78%、68.9%、77.7%,墨竹工卡等10个庄园平均剥削率甚至高达80.56%。外差是给旧西藏噶厦政府支的差役,这种差役是由噶厦政府将一部分“差岗”地作为向噶厦支应差役的土地分给寺庙、贵族,由寺庙、贵族负担一定的差税义务,而寺庙、贵族又将这一部分“差役”地分租给农奴耕种,由农奴向噶厦支应差役。耕种“差岗”地,农奴就要无偿提供人力、畜力运送持有噶厦马牌的官员、僧侣、商旅、藏兵等一切人员和物资,无偿地为他们提供食宿,无偿地为噶厦和寺庙修建工程服徭役,交纳噶厦所需的青稞、酥油、鸡蛋等一切实物及银元、藏银等货币。不仅如此,噶厦政府下的基巧、宗等各级政府的官员也给农奴派外差。噶厦只要求按规定完成上交噶厦的实物和劳役,概不过问下级官员实际给农奴摊派多少外差,以致各种乌拉差役名目繁杂,农奴负担沉重。如墨竹工卡宗向农奴支派的主要实物差就有菜油差、燃料差、牲畜差、鸡蛋税、草税、水税、山税、扫帚差、皮绳差、降神差、红土差、花盆差、念经费、酥油罐差等等。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0)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三)
 
  
    农奴为了生活,既种有内差地要为领主支应内差,同时又种有外差地要给噶厦支应外差,致使负担极其沉重。从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可见一斑,该庄园共有土地1445克,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计81个,全年共支内差11826天,外差9440天,内外差共计21266天,折合劳动量为67.3人全年服劳役,就是说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另据统计,札囊宗贵族朗色林庄园和拉孜宗贵族杜素庄园的农奴,支应内外差被剥削率分别达到73.6%和74%。惊人的剥削,沉重的乌拉差役,使农奴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三大领主用乌拉差役吸干了农奴的血还不够,还要放高利贷来敲骨吸髓。首恶便是上层僧尼和寺庙,人称“西藏大小寺庙没有不放债的”。寺庙是最大的债主,约占放债总额的4/5。以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为例,据1959年的调查,三大寺庙的粮食高利贷高达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粮食;放的钱债达57105895两藏银,年收利息1402380两藏银,高利贷的利息占三大寺收入的25%-30%(《中国藏学》1991年第四期,第15页)。

  西藏的三大领主同时也是西藏的三大债主,农奴的普遍欠债是与三大领主普遍放债同时并存的。噶厦设有好几个放债机构,如“朱颇列空”、“拉恰列空”、“则恰列空”、“特不加列空”等。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孜布”和“孜穷”两个机构。据1950年达赖的这两个机构有关账簿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年收利息303858两。

  贵族放债的利息一般占贵族家庭收入的15%-20%。日喀则贵族索朗旺杰全年土地收入为2853克,放高利贷15000克,每年收入利息粮食3000克,利息超过土地的收入。由此可见,贵族通过放高利贷大量攫取了农奴的劳动财富。

  农奴欠三大领主的很多高利贷是还不起、还不清、利滚利的“子孙债”。农奴们甚至根本不知道这种债是从何时借的,最初借了多少,已经还了多少,只知自己现在仍欠很多债。据朗塘、卡则、林周、旁多等拉萨以北四个宗的调查,各宗负债一般占户口总数的90%左右。这些负债户中负债10000克粮食以上的12户,5000克以上的14户,1000克以上的159户,500克以上的106户,100克以上的266户。这些农奴的债务,都是上辈遗留下来的“子孙债”,有的已经有120多年的历史,是世世代代也还不清的阎王债。墨竹工卡农奴次仁贡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粮食,还利息还了18年,他父亲接着又还利息还了40年,他又还了19年,总共还了3000多克粮食,可是领主说他还欠债粮10万克。子孙债是三大领主剥削农奴的无底洞,是吸干血后的敲骨吸髓。

  农奴所欠的债务还有“连保债”、“代还债”等等。农奴还不起债,领主就强迫农奴用份地来抵债。为了生存下来,农奴又将被领主拿去顶债的份地租回来耕种。这样,一份差地既要给领主支应劳役地租,同时,又要交实物地租以顶债息。残酷之极的双重剥削,使农奴无论怎么当牛做马,也无法维持生计。

  沉重的乌拉差役加上敲骨吸髓的高利贷盘削,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把广大农奴剥削得一无所有,农奴中流传着这样的话:“能带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农奴终身辛劳却没有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完全丧失,社会生产力直接遭到破坏,加之农奴主将攫取的农奴劳动财富,用于他们穷奢极欲的生活、官员薪饷、供养寺庙以及名目繁多的宗教仪式,无人关心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之投资,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成为大问题,扩大再生产更是无从谈起。正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对广大农奴的残酷盘剥和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导致整个西藏经济的衰败、萎缩、凋敝和人口减少。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回忆:“记得上世纪40年代,我同一些知心朋友曾多次交谈过西藏旧社会的危机,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因此,民主改革不仅解放了农奴,解放了生产力,同时也拯救了整个西藏。”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1)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四)
 
   
    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扼杀人权的政治制度。
  建立在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旧西藏封建农奴制上层建筑的核心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体现这一制度的旧西藏噶厦政府,是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压迫、剥削广大农奴的专政工具。旧西藏噶厦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个基恰(相当于现在的“地区”建制)和宗(相当于现在的“县”)供职的官员,都是由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组成的,达赖喇嘛是总代表。

  列宁指出:“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都需要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旧西藏的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专政的政教合一就是集这两种职能于一身的统治工具,宗教与政权在这里得到紧密的结合。三大领主既用藏军、法庭、监狱等专政工具来压迫广大农奴,又通过教权来压迫广大农奴。旧西藏的寺庙不仅成为三大领主使农奴就范的统治工具,而且本身直接压迫和剥削农奴,使农奴受到双重压迫。口口声声宣扬“普渡众生”、“慈悲为怀”的寺庙和上层僧侣,一方面在观念上禁锢广大农奴的思想,使农奴安于现状,忍受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凭借政教合一获得政治上、经济上的种种特权,赤裸裸地压迫、奴役广大农奴,不遗余力地吸食农奴的血汗乃至生命。这从甘丹寺赤降拉让的暴行就可以看出一斑,从108名苦主的控诉和1200名群众调查的材料看,有541人被打,其中165人被打伤致残,121人坐过监狱,89人被流放过,538人被逼当奴隶,1025人被逼逃亡在外,265户的亲人被活活打死或被用其他手段残害致死,有72人被拆散婚姻,有484名妇女被强奸或轮奸。从19个庄园的不完全调查看,在几年间,支乌拉差役路上因伤、病、累、残或事故而死47人,被打死7人,逃离出去无法生活因病困而死的19人,支不起乌拉差役而逃跑的294人。散发着血腥气的这些数字,就是寺庙上层僧侣以“佛”的名义,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对“苦难众生的超度”。

  政教相结合,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实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是政教合一制度的“镇山之宝”,是三大领主维护其利益和森严的社会等级,更有效地压迫广大农奴,随心所欲地践踏广大农奴人权的重要工具。“法典”把人严格地划分为三等九级:“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所豢养的爪牙;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5%的被压迫被剥削的农奴和奴隶。人与人之间这种法律上明确的不平等等级,实质上就是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森严等级的制度化。在制度化的森严等级壁垒之下,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不仅在经济、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更加强化,而且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上,甚至在说话时的一个名词一个动词上都要分出双方地位的贵贱尊卑,从而置广大农奴和奴隶于非人的境地,永远在压迫和奴役之下活命。在这里,界限是如此的清楚和不可逾越,农奴和奴隶是没有任何人权的人。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2)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五)
 

    西藏档案馆内至今保存着一份《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达赖身边做事。当达赖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命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被视为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家庭通婚。在“法典”明确规定之下的森严等级制度中,金、银、铁匠,屠夫等同乞丐视为最低贱的人。西藏妇女也被“法典”列为这一等级之中,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妇女更是如此。
  “法典”关于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在关于处置犯罪人家属的条文中称:“绝嗣之家,其妻室有父归父,无父归其兄弟近亲”。或者“无父”,则将其女人与另一半牲畜、库物给其兄弟近亲中之一人。某人“若从牦牛身下救人,被救者则以女儿偿之,无女则给妹,无女、无妹则给银200两”。可见,在森严等级制度下西藏妇女地位的低下,可以与牲畜并列,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定其归属,可以当作礼品赠予他人。妇女同屠夫、猎户、匠人等,在森严等级制度下受着整个社会的歧视与奴役,实际上是被排斥在正常社会生活之外的“非人”,人权的概念与他们没有任何联系。

  三大领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毫无例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农奴如果“触犯”了三大领主的利益,“法典”规定:“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岩,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免效尤”。对于广大农奴和奴隶的权利,“法典”则没有丝毫保障,遭到迫害的农奴和奴隶甚至连喊一声“冤枉”都是非法的。“法典”规定:“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拘捕之”。还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使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如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死刑。正是这些骇人听闻的规定,使三大领主随心所欲地对农奴和奴隶施行各种残暴行为。

  “法典”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纲领性规定,远远不能说明三大领主对农奴和奴隶的残暴。寺庙可以根据“法典”制定详细的“寺规”,贵族可以根据法典在自己的庄园制定详细的“家法”,寺庙和贵族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刑罚农奴和奴隶,甚至可以将农奴和奴隶处死。三大领主要践踏农奴和奴隶,想制定什么就制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已故十世班禅大师1988年4月接受《民族团结》记者采访时曾深有感触地说:“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处在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社会。其黑暗、残酷的程度,恐怕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候,僧俗领主都有监狱或私牢。当时刑罚非常野蛮残酷。像剜目、割鼻、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庙之一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

  不仅如此,只要三大领主需要,哪怕是达赖自己的祝寿需要都会残害农奴和奴隶。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着的上世纪50年代初致热不典头目的信件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信件写道:“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这种对人身血淋淋的戕害,竟然被一些人认为是“人权”,是“美妙的制度”,其仇视人民的反动本质昭然若揭。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3)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本质(之六)

 
  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5页)。近年来达赖集团四处奔走,叫嚷恢复西藏的“人权”,高谈所谓的“西藏人权”问题。直面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不难看出达赖集团要恢复的是谁的人权,打着“人权”旗号的实质就是要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恢复他们失去的昔日特权。对于广大农奴和奴隶来说,政教合一的制度是扼杀人权的野蛮制度,是被残酷压迫的黑暗制度。
  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广大农奴受到无限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一部分农奴为了寻求出路和寄托,不得不到寺庙加入僧侣队伍。然而在寺庙里他们的地位并没有也不可能有丝毫的改变,所不同的是变成了穿着袈裟的农奴,从事着寺庙里的各种劳役,被迫加上了旧西藏噶厦政府的强制的规定,如“家有三男,必有一人去支僧差”等,导致西藏僧尼成群的畸形社会现象。民主改革前,西藏约120万人口中就有僧尼1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0%。僧尼除宗教活动之外,根据宗教戒律的规定,既不从事生产活动,又不进行人口自身的生产,使奄奄一息的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经济不堪重负,人口难以增长,生产力退化。

  不仅如此,三大领主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统治,强行采取文化专制主义。凡与三大领主的利益或观念相违背的任何新思想、新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等,均被视为异端邪说,加以排斥。文化专制主义使三大领主的经济利益、政治统治得到强化,从而使奄奄一息的上层僧侣和贵族联合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延续至20世纪。然而它严重扼杀科学技术,使西藏社会在民主改革前仍然处在沿用吐蕃时期的手工工具从事生产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的停滞状态;它严重扼杀理性精神,使西藏社会在民主改革前盛行愚昧与迷信;它扼杀文化的生命力,使文化事业陷入萎靡、凋零的境地。

  文化专制主义拒绝西藏社会的任何进步,是奴役广大农奴和奴隶的精神枷锁。摧毁这一枷锁是西藏广大人民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事实证明,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制度是扼杀西藏广大人民群众人权的野蛮制度,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动力量,埋葬这一反动、残酷、黑暗的社会制度是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

  综上所述,西藏封建农奴制度对于达赖集团而言,是“美妙”、“快乐”之天堂,所以要极力呼吁恢复之。然而对百万农奴而言,封建农奴制度是他们经济上遭剥削,政治上遭压迫,精神上遭奴役之反动、黑暗、残酷、落后的人间地狱。正因如此,当历史之车轮进入20世纪50年代时,百万农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不可阻挡的勇猛之势,彻底埋葬了比欧洲之中世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选择了自己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开辟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新纪元。
 (徐醒生/文 )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4)
     
 



                                   西藏问题的冷战因素(上)
 

    2008年3月发生在我国藏区的暴力事件,并非某些西方媒体宣扬的那样简单。只要人们回顾冷战以来西藏问题的国际背景,尤其是美国对华政策的演变,就会发现华盛顿是将西藏问题作为牵制中国的一个棋子。
  “二战”结束时,美苏两国的战时同盟关系迅速为一种对抗性的冷战格局所取代。1947年3月,杜鲁门主义的出台,标志着美苏冷战的开始。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作为战时同盟的美国,采取了扶蒋反共、敌视新中国的遏制战略。美国在中国从东部沿海到西部内陆,构筑了所谓遏制新生人民政权的“封锁线”。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在我国沿海推行“援蒋反共”,在西南内陆推行“以藏反华”战略。因此,中美关系中的西藏问题,深深地打上了“反共反华”冷战的烙印。

  1947年,西藏上层分裂集团开始了寻求所谓“国际承认”的努力,企图以“盟国慰问使团”外交,出访印度和英美等国,谋求国际社会对“西藏独立”的承认。此时的美国开始了反共反苏的全球冷战,因此需要中国成为亚洲反共冷战的战略伙伴而支持中国政府控制西藏,但又要兼顾战时盟国中国对西藏的主权立场。因此,美国的西藏政策处于两难困境中。

  1948年后,在未经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直接发给“西藏商务代表团”签证,让他们赴美进行“西藏独立”活动。西藏上层分裂势力在拉萨制造了“驱汉事件”,企图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美国新闻界散发消息称,美国已准备承认西藏为独立自由的国家。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以有限的军事援助和对西藏的秘密战来遏制中国的政策,成为冷战年代华府西藏政策的基本特征。中国大陆西南部的西藏和东南部的台湾,地缘战略地位突出,成为美国在冷战中全面遏制中国的两个棋子,西藏问题成为冷战的“宠儿”。

  上世纪50年代初,当人民解放军进军拉萨、和平解放西藏之时,美国策动、支持西藏上层分裂势力武力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3次策划达赖喇嘛外逃,政治避难。1951年,美中央情报局试图说服达赖外逃。1956年,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务与西藏分裂分子会谈时,答应支持“西藏独立”。1959年3月,中情局还唆使和支持西藏分裂势力发动武装叛乱,帮助达赖集团重建“四水六岗卫教军”武装,资助印度与达赖集团合谋组织“印藏特种边境部队”,武力袭扰中国西藏边境居民和边防部队。

  1959年3月26日,在美国国安会第400次会议上,中情局局长杜勒斯报称,西藏叛乱起因由于中共要绑架达赖喇嘛并强行带到北京。4月1日,国务卿向艾森豪威尔总统报告:“近期西藏的反叛者图谋坚持并操纵达赖喇嘛到印度,最近计划已经完成。”可见,西藏叛乱和西藏上层分裂势力蓄谋策划的分裂行动,都在美国的掌控之中。西藏叛乱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国务院组成了三位一体的西藏问题决策协调机构,而中情局成为这一阴谋干涉政策的具体执行者。

  1959年10月,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了关于所谓“西藏问题”的决议,妄图将纯属中国内政的西藏问题国际化,以纠集不明真相的国家介入,共同向中国施压发难。1960年后,美国中央情报局还与印度联手,在印度靠近西藏边境的阿尔莫拉一带设立谍报网,建立了3个“教育中心台”、2个“医院”和2个“麻风病医院”,这些机构组成了中央情报局秘密行动基地。此外中央情报局通过嘉乐顿珠在西藏扩大间谍网,他们成立了所谓“护教军”、“民族自卫军”,把叛乱活动发展成一场袭击我人民解放军的公路之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中央情报局积极支持达赖集团从事西藏分裂活动,给其武器、军训、资金、空运物资及其他所有的帮助。此类准军事活动成为当时美国西藏政策的主要特点。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5)



                                 西藏问题的冷战因素(下)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于改善中美关系、借助中国抗衡苏联的需要,美国政府对达赖集团的支持有所收敛。美国出于“联华制苏”全球战略考虑,调整对华政策,达赖集团在西方的利用价值降低,处境十分孤立,成为冷战的“孤儿”。
  70年代初,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美国尼克松政府调整对华政策,采取步骤改善中美关系。1972年尼克松访华前夕,停止对达赖集团在政治上的公开支持和军事上、经济上的援助。1974年,尼泊尔政府出动部队最终解除“四水六岗卫教军”武装,这支在尼泊尔残存了14年之久的叛乱武装被彻底歼灭。与此同时,不丹政府逮捕了达赖喇嘛派去的骨干分子,限定在不丹的藏人加入不丹国籍,否则驱逐出境。此时,达赖集团损兵折将,处境孤立,达赖本人一时表现沉默,倍感冷落、绝望。

  70年代末,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达赖开始向中央政府示好,于是有了相互对话与接触。1980年3月,达赖喇嘛说,中国是一个伟大国家,流亡藏人必须同汉人接触,没有其他办法,他坚信共产主义和佛教有共同基础,并表示如果西藏人幸福,他可以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此后,他在公开场合很少再提“西藏独立”,并多次赞颂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讨好中国中央政府。并声称要回西藏看看,打算开始与中国政府恢复接触。1979年达赖喇嘛派私人代表回国,此后除达赖本人外,其在国外的几乎所有亲戚都曾回国参观、探亲,来来往往的国外藏胞,更是不绝于途。

  综上所述,作为美国遏制中国战略的一部分,冷战时期美国的西藏政策具有鲜明的冷战色彩。那时美国西藏政策服务于美国的“反苏反共”、“反共反华”的全球战略。西藏成为美国用来制衡中国的现实工具之一,经历了一个从“宠儿”到“孤儿”的过程。

  1989年东欧剧变以及随后的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格局的瓦解,世界进入了“后冷战时代”。在美国看来,实力不断增强的社会主义中国,是有能力挑战美国霸权的主要潜在对手,因此遏制中国崛起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目标。而西藏问题则是美国用来攻击中国,搞“和平演变”的重要而现实的工具,于是重新利用达赖喇嘛。西方反华势力重新给予达赖集团大量资助。达赖不断以所谓“西藏宗教领袖”、“和平卫士”、“人权活动家”的头衔频频出访,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讲演以及利用联合国人权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等讲台,大肆进行林林总总的“藏独”宣传,与国际反华势力沆瀣一气。

  达赖喇嘛提出了“五点和平计划”和“七点新建议”,主要活动有:1、在达赖集团的煽动鼓噪下,隐藏在拉萨的分裂主义分子,与达赖集团的国外分裂活动紧密配合,遥相呼应,策划组织了1987年到1989年的3次拉萨骚乱。每次骚乱都是达赖集团策划和发动的,每次骚乱结束,达赖喇嘛都发表讲演鼓励一番。2、苏联东欧剧变给了达赖集团极大的鼓舞,其反华调门不断提高。1990年1月19日,他通过BBC说:如果北京政府一年之内不开始与他会谈所谓“西藏自治计划”,他将不得不改变对中国妥协的立场,因为很多年轻的西藏人主张使用武力。此后两年间,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暗中怂恿下,达赖从提出“亚洲民主共同体”,公然叫嚣要把西藏、新疆、内蒙古当做独立实体,到宣布撤销“七点新建议”,坚决要求“完全独立”,甚至对媒体预言,西藏将在5到10年内获得“独立”。显然,达赖认为中国很快就会步苏联的后尘。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特别是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随着美中关系的改善和中国的崛起,达赖集团开始走下坡路,达赖的“宠儿”地位有所下滑。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其挟洋自重、鼓吹西藏问题国际化的本质并没有变化。2006年,美国国会授予达赖喇嘛国会金奖,2008年拉萨“3·14”暴力事件后,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于3月21日亲访达兰萨拉,为西藏分裂集团撑腰打气就是明证。(张植荣)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6)
 



                                  达赖集团与所谓“西藏人权”(上篇)
 
 
  人权观念不是凭空建立起来的,它离不开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基础。历史上西藏发展长期滞后,而造成西藏发展滞后的原因较多:第一,自然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生存条件差,如高海拔、缺氧气、植被稀少、沙化严重等;灾害多,如风暴、霜雹、人畜疫情等较多;高山崇岭阻隔,与外界交往困难。第二,历史文化因素。西藏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点低,并受保守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藏传佛教重来世、轻今生,重精神、轻物质,重宗教、轻世俗等观念的影响,大批优秀人才汇集寺院,皓首穷经,脱离社会生产,脱离科技发展进步的事业,未能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第三,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制度,成为西藏地方长期发展滞后的重要因素。束缚人体、禁锢精神、摧残人性的政教合一制度,像一道铁幕,阻隔着西藏地方发展的希望和人民追求人权的梦想。这几方面的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只有通过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科技文化进步才能加以改变,但是历代封建统治者和西藏地方统治者都没有能力实现这种历史性跨越,尽管他们曾经做过某种程度上的尝试,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人权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文明进步密切相关。在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下,只占人口总数5%的世俗贵族、上层僧侣和官员,对他们自身享用“人权”满意到了极点。他们不仅骄奢淫逸,而且作威作福,掌握着占人口总数95%的农奴的生杀予夺大权。

  不仅藏文、汉文资料对此有大量记载,就连到过西藏的外国人都深切感受到旧西藏人权记录之恶劣。英国人贝尔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称,作为“黄帽僧侣之喇嘛,黑头俗人之主宰”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是“名副其实的独裁者,……他比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不能像他们那样用三寸不烂之舌,更不能用无限广播(即便有广播的这一套东西)来谋取地位。但他有比口才或无线电更厉害的东西,因为他能在今生与来世里进行赏罚。”让你来世当猪或做人,当大官或当大喇嘛。

  埃德蒙·坎德勒在他的《拉萨真面目》一书中说,“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毫无疑问,喇嘛采用了精神恐怖手段以维持他们的影响和将政权继续控制在他们手中。”查尔斯·贝尔在《西藏志》里说:“西藏仍在封建时期,其贵族握有大权,势力浩大,贵族与僧侣,共同盘据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财产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贵族对于佃农,可以行使官府权力……没收牲口、罚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他一切处罚,贵族皆得随时行之。”大卫·麦克唐纳在他的《西藏写真》里写道,旧西藏刑罚严酷,“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能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旧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他们身上还有着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里说,“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但僧侣也有高低之分,过着天上地下的生活。即使是在寺院里,普通僧人也随时面临着刑罚,甚至死刑。”人们能从这里看出达赖集团所描述的“香格里拉”图景吗?旧西藏分明是农奴主的天堂,农奴们的人间地狱。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27)   
   
 


                                达赖集团与所谓“西藏人权”(下篇)

  流亡国外的达赖集团所代表的依然是上层农奴主的人权和利益。1959年3月,达赖集团为阻挠民主改革,维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永不变革而发动了武装叛乱。同年9月,叛乱失败并逃往印度的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贵族,其他藏区的土司头人、上层僧侣和叛乱首领,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所谓第一届“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宣告成立“西藏噶厦政府”,即“西藏流亡政府”,公布所谓“西藏国宪法大纲草案”,宣布达赖喇嘛为“政府首脑”。1963年10月公布“西藏国宪法”(1991年修改后称“流亡藏人宪法”),尊达赖为“国家元首”,其目标是实现“西藏独立”。
  首先,他们实行的依然是达赖喇嘛领导下的政教合一的神权专制。达赖集团的伪宪法明确规定达赖喇嘛是流亡政府的最高首脑,“政府的一切职权都属于至尊的达赖喇嘛”、“政府的一切职能均以达赖喇嘛的名义进行”,他们所建立的体制是政教合一的农奴主专制体制。尽管贴上“三权分立”的标签,但是完全保留着“甘丹颇章”、“噶厦”、“噶厦官员会议”、“译仓”、“摄政”、“摄政会议”、“甘丹赤巴”、“三大寺”、“乃琼护法”等政教合一组织。其次,这个流亡集团保持着僧俗农奴主掌权的故有形态,并维护农奴主利益。达赖集团由以达赖家族为代表的上层僧俗贵族组成,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他的家族成员都在其政府中占据要害部门,其中有5人担任过噶伦、首席噶伦。其他贵族如索康、宇妥、凯墨、桑都、帕拉、詹东等家族也多有机会把持噶伦和达赖秘书长等重要职位,并利用职权攫取更多的不正当收益。第三,普通流亡藏人依旧处在被奴役的地位。除少数移民西方国家之外,流亡藏人大多居住在达兰萨拉的贫民窟,不能加入印度国籍,只能寄人篱下,饱受语言不通、情感隔膜之苦,还要向流亡政府交纳“独立捐”等,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言。第四,达赖集团不遗余力地破坏西藏和其他藏区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达赖集团叛逃印度近50年来,不仅没有为西藏社会进步、人民生活的改善做任何有益的事情,反而做了大量危害境内西藏各族人民权益的事情。早年,他们武装骚乱边民生产生活,近年来则渗透破坏,乃至策动严重暴力事件,直接威胁到西藏和其他藏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1987年到1989年的拉萨骚乱以及今年“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再次证明了他们破坏西藏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卑劣本质。

  达赖集团奢谈的“西藏人权”十分虚伪,而且用意不良。一个昔日政教合一农奴制的总头子,摇身一变转而大肆奢谈“西藏人权”,进而指责中国政府和人民践踏人权,谎称“西藏人民没有人权”,甚至还获得了西方主子赏赐的“人权斗士”的封号,这本身就是古今中外头一桩奇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达赖集团口口声声喧嚣的“西藏人权”,不仅手法不可能高明,而且其目的更不可告人。

  达赖集团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政策的指责,大多建立在谎言和造谣的基础之上。在1988年达赖喇嘛发表的所谓“施特拉斯堡声明”中,造谣说中国政府践踏“西藏人权”,向西藏迁移人口;甚至说,在西藏地方藏族变成少数,西藏人民没有言论自由,只好由他们来代言。1955年曾经应邀到过西藏,亲历西藏政教合一农奴制状况的《俄罗斯报》资深评论员奥夫钦尼科夫指出,把十四世达赖喇嘛说成是“人权保护者”的论调“绝顶荒谬且极端无耻”,“达赖对惨无人道的封建农奴制度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把他说成是‘人权保护者’,诬陷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推行汉化和种族灭绝政策,类似言论中只有三种成分:无知、无耻或出于私利背叛公正。”可以说一语中的,直击要害。

  德国《我们的时代》周刊刊登的题为《这并不关系到人权》的署名文章,同样抓住了达赖集团鼓噪“西藏人权”的要害:“这些人,在他们统治期间肆意践踏西藏人民的尊严和人权,今天却装出一副人权的维护者的面孔来。”“他们希望借助西方反华势力,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只不过在今天的现实情况下,他们不能大声喊出来,因此只得试图通过要求‘高度自治’来维护西藏的‘宗教和民族文化’。”由此看来,狐狸再狡猾终究会露出尾巴,更难逃智者的慧眼。达赖集团善于打扮,巧言令色,使尽了浑身解数,也变化了种种手法,始终不变的只有分裂祖国、实现“西藏独立”的罪恶梦想。作为西方反华势力工具的达赖集团,他们的这一梦想最终注定是要落空的。 (张 云/文)            系列文章“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转载自2008年4-5月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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