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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发布日期:[08-06-11 17:10:55] 点击次数:[] 新闻来源:
   

    近3年来,在南京图书馆新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基本实现了“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目标之后,江苏省又以乡镇文化站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11月,在第二届文化部创新奖颁奖大会上,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荣获文化部创新奖。江苏出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标准的文化设施,2008年将基本实现乡镇文化站500平方米达标。

    目前,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正稳步推进,“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以乡镇文化站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江苏的经济基础比较好,文化建设的基础也比较好,但也存在着不平衡,主要表现在苏南、苏中和苏北有较大差距。在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一些乡镇文化站因财政困难和领导不重视等原因而被拍卖、出租,出现了许多“无房站”。由于乡镇一级可用财力有限,文化站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难以落实。文化站人员老化、专业水平不高以及在职不在岗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同时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

    对此,省文化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厅长章剑华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乡镇文化站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村、服务农民的文化主阵地,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必须把乡镇文化站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他建议通过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试点,全面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着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05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印发了试点通知,确定了17个乡镇文化站进行试点。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对建设规模、体制创新和建设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规定试点乡镇文化站的建筑面积,苏南地区不低于2000平方米,苏中地区不低于1500平方米,苏北地区不低于1000平方米;公益服务点及项目,包括综合展示厅、多功能活动厅、老年少儿活动室、书刊阅览室、教育培训室、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以及农村电影和其他因地制宜、满足当地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用于经营性项目的设施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30%。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和奖励制度,对每个新建的乡镇文化站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省文化厅各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分别与试点乡镇文化站结对挂钩服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在省扶持资金510万元的带动下,市、县安排配套资金325万元,乡镇自筹资金5860万元,吸纳社会资金470万元,试点乡镇文化站均建成开放,平均建筑面积2226平方米,成为当地标志性文化设施。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省文化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联合省财政厅,从2006年开始,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乡镇文化站500平方米达标建设任务。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和黄茅革命老区建设乡镇文化站。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乡镇文化站建设作为农村文化工程内容之一,列入省委、省政府农村十大工程和新五件实事,投入767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和革命老区的448个无房和不达标文化站建设进行扶持,明确对无房文化站的建设补助每个30万元,对面积不达标文化站的建设补助,视面积差额和工程量大小,每个5万至20万元。根据这个要求,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全面启动了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两年来,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每年都与有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每年都组织中期检查和年终验收。省文化厅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乡镇文化站建设工作,所有厅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乡镇文化站建设。2006年、2007年,省政府分别下达建设任务200个、100个,全省实际建成330个,已完成扶持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的73.7%,基本消灭了无房站。至2007年年底,全省乡镇文化站平均建筑面积已达到990平方米。

创新乡镇文化站运行机制,确保农村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为了将乡镇文化站建设好、管理好、长期运行好,使政府对文化站的投入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省文化厅在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试点时,就已经在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了大胆探索。主要试行了3种机制:一是公有民营制。政府将全额投资新建的乡镇文化站设施设备和规定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通过公开竞争、风险抵押等方式,委托给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运行管理。二是股份合作制。政府投入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投资兴建的文化站,实行股份合作制。公有民营、股份合作制都强调文化站通过市场化运作,保证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政府规定的公益性活动项目正常开展,保证文化站资产保值增值。农村文化事业专项建设和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由乡镇政府向文化站购买。三是目标责任制。在苏南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和完善现有的目标责任制。乡镇政府与文化站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文化站必须完成的活动内容和项目,并严格考核奖惩。

    在试点乡镇文化站中,实行公有民营制的有6家、股份合作制的有7家、目标责任制的有4家。这些文化站运行情况都比较好,100%能正常开展活动。实行公有民营、股份合作制的乡镇文化站,在确保公益性和政府不断增加投入的前提下,有效依靠了社会力量,灵活运用市场和企业机制,以前那种“死不了、活不好”的守摊子状况得到根本改变。由于办理了县级文化部门和乡镇政府共有的产权证,文化设施被随便拍卖、出租的现象得到控制。

    为了从机制上进一步解决乡镇文化站建成后正常开展活动的问题,近期,省文化厅正与省财政厅协商,设立全省乡镇文化活动引导奖励资金,从2008年开始,对全省乡镇文化站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文化活动的规模、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对考核合格的乡镇文化站,每年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奖励。

开展基层常规培训,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实现了以乡镇文化站建设为主的阵地建设等目标之后,另一个问题凸显出来,这就是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问题。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由于管理体制的改革,“九五”、“十五”期间乡镇文化人才流失严重。改革后148个乡镇文化站站长,留用的不足20%,同时还存在留用人员年龄老化、观念陈旧,新增人员专业不对口、能力差、素质低、专职不专用等问题。令人深思的是,不少改革后下岗的老的文化站站长办起了民营剧团、个体文化服务队,其红火与一些文化站的冷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江苏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凡是文化站搞得好的,都有一个好文化站站长。这一切都说明,文化站不仅要有好的阵地、好的机制、好的内容,还要有人才。

    在此情况下,根据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志军的提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决定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省1103名乡镇文化站站长和106个县(市、区)的文艺骨干进行培训。省文化厅专门成立了乡镇文化站站长和文艺骨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工作办公室。培训工作办公室从140余篇、100多万字的文件中,筛选了与农村文化工作有关的文件31篇约19万字,编辑成《农村文化工作文件选编》,作为教材发给学员。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形势教育、方针政策、文化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经验交流等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并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对象,有所侧重。自2006年11月开班以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已培训乡镇文化站站长8期541人,文艺骨干3期191人,合计732人。

    与此同时,为了全面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管理,省文化厅积极支持苏州市试行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实行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办法,由苏州市人事局、苏州市广播电视局命题和阅卷,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江苏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江苏省文化厅将在全面完成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将重点转移到村文化室建设上来。省文化厅已向省政府提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文化室建设进行扶持。也已经制定了全省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达标评分细则,每年一次组织考核。“十一五”期末,一个高标准的省、市、县、乡、村和城市社区全覆盖的基础设施网络将全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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